广告摄影布光的主要目的是表现被摄体的造型、质感和色彩。这三个基本要素缺一不可,否则,就不能真实而准确地再现被摄体的物质特征和赋予的精神内涵。
所谓物质是指造型的实在、立体的外部表现。所谓精神是指造型的内在实质。广告摄影历来讲究形神兼备,但只有做到形似和形真,才能传神,使形象生动并赋予神采。广告摄影三要素都与形有关。被摄体造型中线的提炼,块面的明暗分配,色彩的准确还原,质感的真实,细腻的刻画,都是依赖系统布光进行和得到的。
在广告摄影中,尤其是商业摄影,质感表现更为重要,也更为困难。难点在于被摄体的表面结构千变万化,在胶片影像上物化后。不但要表现出他们的软硬、轻重、糙细、冷暖的物理特征,还要求通过影响的审美通感作用表现出嗅觉和味觉特征来。这些如玻璃的玲珑剔透、金属的坚实沉重、水的润泽、冰的寒冷、水果的酸甜,都要求通过对用光的把握和得心应手的运用来细致的刻画出不同性质和纹理的质感。
布光的另一难点在于广告竞争是商品竞争的先导,这要求作品有一定的超前性,具有引导消费的功能。广告的艺术指导或创意人员都会要求每个广告在表现中有标新立异之举。即广告摄影师要依据创意拍出与众不同、鹤立鸡群的作品,以达到吸引消费者兴趣的目的。这就又要求广告摄影师对光的运用既有自己的风格,又能善解创意并进行独特的表现。
千千万万种商品就有千千万万中拍摄法。即使是同一件被摄体,也可以有若干种、乃至数十种拍摄法。更何况创意的独特又常常为摄影师带来意想不到的新意和前无古人的难题。但不论如何表现、如何拍摄,广告摄影的先决条件是被摄体的质感表现。质感再现的不佳、失真,纵有造型与色彩的真实也会功亏一篑。例如不锈钢器皿失去光泽或斑驳的影纹,丝绸表现不出纹理和轻柔,都是不可挽救的败笔。质感表现虽然如此多变,又如此艰难,但是我们总可以根据他们不同的质感特点,找出各类在表现方法上的共性和典型的布光法。它的意义在于这种归纳,可做到“触类旁通”,也就是同一类质感的被摄体,不论要求如何拍摄,欲以如何创新,都可以在基本的布光的基础上再去变化或创新。
因此,掌握各种不同质感的典型布光法,既是摄影师必须掌握的基本功,又是通向成为专家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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